根据《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来华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五节第一条第5、9、11、12款的相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对NISHANOV ARGEN同学作退学处理。具体情况如下:
NISHANOV ARGEN,男,吉尔吉斯斯坦籍,护照号码:AC2530283,系我校资源学院2016级采矿专业本科生,学制4年。
自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24日进行公告,对NISHANOV ARGEN同学作退学处理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提出,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。
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2019年6月14日